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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专项整治矿业权管理突出问题

中国矿业报 0评论 2024-08-06

  通过倒追排查、逐级抽查、监督检查相结合,开展作风问题、职责问题、腐败问题等排查

  ◎  首席记者 王琼杰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全省矿业权管理工作中不正之风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纠治矿业权审批登记环节存在的不正之风等问题,推进建立公开透明、高效务实、严谨规范的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营商环境。

  《方案》指出,通过倒追排查、逐级抽查、监督检查相结合,开展作风问题、职责问题、腐败问题等3个排查。在作风问题排查方面,要按矿种管理权限,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别排查 2023 年以来办理的矿业权新立、延续、变更、保留、注销等行政许可事项卷宗档案,检查是否存在拖延办理、超时办理、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私自增加审批要件、不一次性告知补正、无正规理由拒不出具核查意见等不正之风,并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作风问题。在职责问题排查方面,主要排查矿业权审批登记岗位职责是否清晰,会审规则、审查要点、签批程序等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并及时更新矿业权管理相关制度;是否专门组织业务培训;是否因为岗位职责不清晰、程序不规范、业务不熟悉等情况影响了相对人合法权益。在腐败问题排查方面,主要排查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中是否存在插手干预审批、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涉嫌腐败违纪问题线索,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全面征集线索,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据了解,此项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开始,为期4个月,共分自查自纠、抽查检查、整改提升3个阶段开展工作。为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成立探矿权组、煤炭采矿权组、非煤采矿权组,分别进行审批档案交叉互检。同时,按照随机公开的原则,抽查检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对会审规则不完善、审查要点不细致、岗位职责不清晰、签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要共同研究解决措施,致力于长效规范管理。

  《方案》强调,要按照“查不出问题本身就是问题”的原则,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完成好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对问题项目“零报告”要重点核查,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谎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予以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问责。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协调联络机制,通过整体推进、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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