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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矿产资源安全根基

中国矿业报 0评论 2024-08-29

  ——看浙江省如何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

  ◎  本报记者 刘晓慧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维护国家资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全面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对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缓解资源约束瓶颈等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全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全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

  观念引领 行动构建节约绿色高效发展模式

  资源安全是“国之大者”,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2011年,原国土资源部印发《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围绕全面调查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及潜力、开展先进适用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建设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示范工程以及构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四大任务展开。

  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确立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早在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方面,明确提出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并由原国土资源部牵头制定。

  2016年,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指标体系和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建成矿产资源“三率”最低指标和领跑者指标,随技术进步动态调整;重点骨干矿山基本达到领跑者标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效益、先进适用技术普及率、矿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坚持把节约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提高能源、矿产等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建立常态化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估制度”要求。

  2024年,自然资源部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要求把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落实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常态化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促进矿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推进找矿增储,维护资源和生态安全。

  事实上,为了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2017年-2018年,浙江省曾作为原国土资源部试点省份开展了围绕煤、铁、铜、金、铝土矿、稀土、石墨、萤石、水泥用灰岩等矿种的试点工作。针对试点反映出的问题,2023年,自然资源部再次选择包括浙江省在内的10个省(区)开展煤、铁、铜、钨、钼、金、萤石、石灰岩、钾盐、磷10个矿种扩大试点工作,为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奠定了一定基础。经过多年努力,浙江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但仍存在综合勘查与评价意识不足、矿产资源“三率”水平尚需提高、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不够等问题,需要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构建节约集约、绿色高效的发展模式,推动矿产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浙江虽是经济大省,但也是一个矿产资源小省,陆域缺铁、少煤、无油,非金属矿产相对丰富。如何在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最小的生态环境代价获得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通知提出,要严格源头管控,落实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的空间管控作用,按照有利于整体勘查评价的原则划定勘查规划区块;依据资源赋存特点,按照有利于整体开发、规模开采的原则划定开采规划区块;严格落实矿产资源规划明确的新建矿山最小资源储量规模和最低开采规模的双控要求,落实综合勘查评价,包括在矿产资源勘查实施过程中,明确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相关要求,部署开展共伴生矿产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工作;在综合开发方面,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应当明确综合利用共伴生矿、尾矿的要求;设计的“三率”指标要达到国家最低指标要求,确因受矿床特征、矿石性质和采选技术等客观条件限制达不到最低要求的,应说明原因,并提交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

  强化监管 提升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通知要求,要落实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以矿业权人公示的年度勘查开采信息为基础,围绕采矿、选矿和综合利用等重点环节,每年1次常态化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及时掌握全省在采矿山和特定地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整体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审查(评审)。加强矿山“三率”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管,定期开展抽查。

  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70%以上探明储量的矿产地已得到开发。而在全省开展常态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有利于及时动态摸清省域内矿产资源利用家底,更好地统筹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准确把握管理薄弱环节,采取差别化政策措施,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助力优势矿种推进找矿增储,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强力支持 激发节约与综合利用新动能

  通知提出,鼓励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包括先进采矿方法,尾矿制备新型建筑材料、尾矿充填等先进技术,推进无尾矿山建设,鼓励萤石矿山积极推广应用预处理选矿技术、石灰岩矿山配备跨带分析仪。鼓励矿山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建设智能化绿色矿山。同时,支持企业针对开采过程中新发现的矿种依据评审备案的储量报告增列、变更开采矿种。鼓励矿山企业对低品位矿综合开发利用,利用尾矿提取有益组分,利用尾砂、废石生产新型建筑材料或充填采空区,并在政策、财税方面,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矿山企业一定支持。

  而在科学技术支持方面,通知要求,浙江省地质院要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技术方法研究,及时总结梳理并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和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情况,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强化技术指导,为企业申报国家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提供技术服务;在组织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和储量报告评审等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切实把好质量关。

  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效率,是矿产资源所有者、矿业权人共同的目标追求。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激励约束政策措施,并把激励约束政策落实落地,最终也是为了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质的提升,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更科学、更绿色、更高效,更好地服务浙江省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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