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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草案二审:增加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内容

0评论 2024-09-12

  能源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

  增加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内容

  能源法草案1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增加规定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内容。

  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二审稿中增加三条规定,一是明确“国家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二是规定“国家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国家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三是明确“国家积极有序推进氢能开发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4月,能源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实际,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

  针对草案一审稿,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配套的电网建设非常重要,建议增加规定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关内容。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此外,为促进绿色能源消费,草案二审稿还规定,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 (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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